征收土地公告
扬广征告字( 2021 )第1号
一、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扬州市2016年度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第17批次实施方案地块1
二、 征收土地位置
湾头镇联合村尤海组;湾头镇万福村戴一组、小周组•
三、 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广陵区湾头镇联合村尤海组0. 1049公顷,其中耕地0. 0974公顷;
广陵区湾头镇万福村戴一组1. 3086公顷,其中耕地1. 2147公顷;
广陵区湾头镇万福村小周组2. 5613公顷,其中耕地2. 2465公顷。
四、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标准
地类名称 | 面积(公顷) | 组别 | 土地补偿费标准 | 安置补助费标准 |
农用地 | 0. 1049 | 湾头镇联合村尤海组 | 41.25万元/公顷 | 2. 75万元/人 |
1. 3086 | 湾头镇万福村戴一组 | 41.25万元/公顷 | 2.75万元/人 | |
2. 5613 | 湾头镇万福村小周组 | 41.25万元/公顷 | 2.75万元/人 |
按照《市政府关于公布扬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扬府发( 2020 ) 95号)标准和实际 数量进行补偿。
(三)青苗补偿标准:
耕地:2. 25万元/公顷
五、 本次征地涉及农业人员安置
湾头镇联合村尤海组3人;湾头镇万福村戴一组48人;湾头镇万福村小周组8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