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
征预公告〔2021〕57号
为保障蓝谷至胶东国际机场快速通道工程(胶州段)项目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经胶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蓝谷至胶东国际机场快速通道工程(胶州段)项目建设。该项目类型为交通运输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属于《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二”种征收情形,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位置范围:位于胶东街道大半窑村、大麻湾三村、大麻湾一村、荒庄村、小半窑村;李哥庄镇李魏屯村、魏家屯村。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东街道大半窑村、大麻湾三村、大麻湾一村、荒庄村、小半窑村;李哥庄镇李魏屯村、魏家屯村。
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拟于2021年12月28日起由胶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有关部门对位于胶东街道办事处、李哥庄镇人民政府的土地进行勘测定界、清点确认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有关单位和承包经营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按时到现场确认和登记。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镇(街)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成片拆迁单位申请复核。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胶州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街道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公告日期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0日。本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发布。
胶州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
征预公告〔2021〕57号
为保障蓝谷至胶东国际机场快速通道工程(胶州段)项目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经胶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蓝谷至胶东国际机场快速通道工程(胶州段)项目建设。该项目类型为交通运输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属于《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二”种征收情形,符合公共利益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