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您遇到拆迁补偿不合理可拨打400-048-8828咨询专业拆迁律师,以免权益受到损失!
全国征地拆迁法律资讯分站 www.zhengdichaiqian.com
时间:2022-01-04 15:05:55 阅读:951次

如东县袁庄镇最新征收土地公告 涉及3个村!最新基础设施建设征收集体土地赔偿金标准出炉

如东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东拟征字〔2021〕第302号
袁庄镇海河滩村及有关农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你镇范围内集体 土地约0.5789公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基础设施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的范围:袁庄镇海河滩村6组、7组(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拟征收土地的工作时序:
自2021年3月30日起,根据县政府东政规[2020]2号文件规定,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组 织开展以下征地前期工作:
1.对拟征收土地的现状开展调查确认。调查核实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
附着物权属、种类和数量等,以书面形式共同签章确认调查结果;调查界定可享受征地补偿安 置的被征地集体组织经济成员及年龄段情况等。 ,
2.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3.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听取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 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4.依法确定需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员名单。
5.落实有关费用。
6.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协议。
四.公告时间: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4月7日。
五.公告后,抢种的青苗和抢栽、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六.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安置。
1.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市政府关于公布南通市所辖各县(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 标准的通知》(通政发[2020]43号)公布的我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 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东政办 发:2014]46号)执行,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和地上建、构筑物等)按县房屋征收有关规定执行。
2.安置方式:根据省政府93号令,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安置。




如东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东拟征字〔2021〕第303号
苴镇街道凤阳村及有关农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你街道范围内集 体土地约1.6468公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基础设施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的范围:苴镇街道凤阳村26组(详见勘测定界图)


    声明: 本文内容由征地拆迁法律网小编整理或律师发表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平台立场。凡注明原创的文章,版权归作者和平台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如您还有其他征地拆迁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全国免费拆迁律师咨询热线 400-048-8828 咨询。

在线拆迁咨询
点击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