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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1-05 15:18:55 阅读:2410次

高邮市送桥镇2022最新征收土地公告 涉及3个村!最新农用地被强制征收怎么赔偿标准出炉

高邮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邮征地告(2021)020号
2021年2月28日,国务院委托江苏省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征收集体土地3.6563公顷(苏政地[2021]13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9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土地征收方案》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地项目名称
高邮市滨湖移步易景生态长廊外环路路段3
二 、征收土地位置、面积、用途
本次征收涉及送桥镇常集村常南常南组、常南吕庄组、官路社区李庄组、牛庄组、谈王王庄组集体土地3.6563公顷,其中:农用地3.1072公顷(耕地2.2446公顷、园地0.0633公顷、其它农用地0.7993公顷)、建设用地0.5204公顷、未利用地0.0287公顷;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1.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2.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20]44号)、《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93号令)、《扬州市政府关于印发<扬州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扬府规[2014]3号)执行。
    (二)青苗补偿费标准
    按照《扬州市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扬府发[2014]77号)执行。
征地补偿费标准
土地补偿费(万元/亩) 安置补助费   (万元/人) 社会保障资金
(含安置补助费)
(万元/人)
青苗补偿费
(万元/亩)
附着物补偿费              (万元/亩)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2.35 4.70 3.29 2.35 10.8559 0.15 0.05
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安置农业人员数
该地块涉及人口安置24人(其中:常集村常南常南组4人、常南吕庄组1人、官路社区李庄组5人、牛庄组12人、谈王王庄组2人)。










高邮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邮征地告(2021)016号
2021年3月4日,国务院委托江苏省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征收集体土地6.6667公顷(苏政地[2021]13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9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土地征收方案》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地项目名称
高邮地震台电磁观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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