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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1-10 14:55:17 阅读:7074次

泰安市孙家疃村2022最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涉及5个村!最新景区建设征收水浇地赔偿金标准出炉

泰安市徂徕山汶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孙家疃村、桥沟村、北望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泰徂汶征补公告〔2022〕2号

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决定,为保障S103东岳胜境旅游公路示范工程用地需要,拟征收孙家疃村、桥沟村、北望村集体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徂汶景区分局会同徂汶景区财政局、徂汶景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以及村委会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经徂汶景区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涉及徂徕镇孙家疃村地段,征收土地总面积为0.2625公顷,涉及农用地0.2625公顷,其中水浇地0.2107公顷、果园0.0502公顷、农村道路0.0016公顷;

徂徕镇桥沟村地段,征收土地总面积为2.1471公顷,涉及农用地1.9720公顷,其中水浇地1.0603公顷、果园0.6349公顷、其它园地0.0328公顷、其他林地0.0682公顷、有林地0.0403公顷、沟渠0.0868公顷、农村道路0.0487公顷,建设用地0.1751公顷(采矿用地0.1751公顷)。

徂徕镇北望村地段,征收土地总面积为3.4409公顷,涉及农用地3.4409公顷,其中水浇地1.2352公顷、旱地0.8810公顷、果园0.1898公顷、其他林地0.1660公顷、有林地0.1104公顷、坑塘水面0.4044公顷、设施农用地0.0563公顷、沟渠0.1251公顷、田坎0.1783公顷、农村道路0.0944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道路、辅道、绿化)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征收情形。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泰安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建设用地、农用地位于第三级片区,征地补偿费标准为112.5万元/公顷。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658.18125万元(孙家疃村29.53125万元、桥沟村241.54875万元、北望村387.10125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泰安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1880号)文件执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总额为263.2725万元(孙家疃村11.8125万元、桥沟村96.6195万元、北望村154.8405万元)。

四、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各村(居)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921.45375万元,由徂汶景区拨付至泰安市徂汶景区徂徕镇,并由泰安市徂汶景区徂徕镇拨付到村委会,再由村集体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进行补偿。

(二)社会保障安置:徂汶景区管委会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22.5万元/公顷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费131.63625万元(孙家疃村5.90625万元、桥沟村48.30975万元、北望村77.42025万元),由泰安市徂徕山汶河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徂汶景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徂徕镇、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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