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华龙区分局
土地拟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土地拟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2021) 7 号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一类物流仓储用地项目,符合法律法规 的征收情形。
二、 拟征收土地位置:锦绣路东、盘锦路西、开阳路南、高阳大道北;
盘锦路东、东濮路西、开阳路南、高阳大道北。
三、 拟征收土地所在单位及面积:经现场指界确认和勘测调查,拟征收华龙区孟轲 乡后铁炉村水浇地7. 8691公顷、农村道路0. 0871公顷,共计7. 9562公顷(119. 343亩)。
四、拟征收土地补偿费用:
(一) 、土地补偿费:119.343 亩X§9000 元 / 亩X40%= 3293866. 80 元
(二) 、安置补助费:119. 343 ^X69000 元 / 亩 X60%= 4940800. 20 元
(三) 、青苗补偿费:9045. 84元
粮地:7.5382 亩 X1200 元 / 亩=9045. 84 元
(四) 、地面附着物补偿费:6414523. 70元(详见附着物补偿明细表)
以上补偿费用合计:14658236. 54元(大写:壹仟肆佰陆拾伍万捌仟贰佰巻拾陆元伍 角肆分)。
五、 社会保障费按豫人社办〔2020) 20号文执行。
六、 农业人口安置办法:将安置补助费用一次性支付给拟征收土地所在单位,由拟 征收土地所在单位自行货币安置。
七、 被征地曲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本方案内容 如有不同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会的,请于 年 月 日前以村委会为单位书面形 式送达濮阳市自建资源和规划局华龙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