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区国土资源局
土地拟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土地拟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2020) 2 号
一、 拟征收土地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濮阳市2020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项目, 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二、 拟征收土地位置:
1、 《濮阳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2020)第20号地块位于平安街东、乐居 路西、安居路南、站前路北。
2、 《濮阳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2020)第21号地块位于乐居路东、长庆
路百,安居路南、站前路北。
三、 拟征收土地所在单位及面积:经现场指界确认和勘测调查,拟征收华龙区胜利 办马呼屯村水浇地面积2. 1855公顷,农村道路0. 0330公顷,沟渠0. 0236公顷,共计 2. 2421 公顷(折合 33. 6315 亩)。
四、 拟征收土地补偿费用:
(一) 、土地补偿费:33. 6315 亩 X8800。元/亩 X40%= 1183828.8 元
(二) 、安置补助费:33. 6315 亩X8800° 元 /亩X60%= 1775743.2 元
(三) 、地面附着物:2137218. 1元(详见附着物补偿明细表及评估报告书) 以上补偿费用合计:5096790.1元(大写:伍佰零玖万陆仟柴佰玖拾元壹角)。
五、 社会保障费按照豫人社办(2020) 20号文件执行。
六、 农业人口安置办法:将安置為、助费用一次性支付给拟征收土地所在单位,由拟 征收土地所在单位自行货币安置。
七、 拟征收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本方案内 容如有不同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会的,请于/。月必日前以村委会为单位书面形式送达华 龙区国土资源局。
华龙区国土资源局
土地拟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2020) 6 号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濮阳市2020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项目, 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