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盐(亭)征补字(2020)第42号
一、 征收土地的范围及现状
三英闸站项目,拟征收土地范围为亭湖区新洋街道办事 处北闸村、三英村境内区域(具体以项目用地勘测定界图为 准),征收总面积为0. 1635公顷(计2.4525亩),其中:
1、 北闸村0. 0493公顷(计0. 7395亩),其中:建设 用地0. 0493公顷(计0. 7395亩)。
2、 三英村0. 1142公顷(计1. 713亩),其中:未利用 地0. 0082公顷(计0. 123亩);建设用地0. 106公顷(计 1.59 亩)。
二、 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水域及水利设施项目建设,该项目 由政府组织实施,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 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2022年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由于我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尚未公布实施,本次征地补 偿标准暂按《省政府关于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 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20144号)、《江苏省征地补偿和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93号令)和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 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盐政规发[2014] 7号)等有关 规定测算,待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正式批准出台后,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执行新征地 补偿标准,如有不足部分予以补齐。
安置方式:16周岁以下一次性领取生活补助,16周岁 以上纳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安置,60周岁以上按月领取养 老补助金。
(一)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土地补偿费:农 用地23500元/亩、未利用地16450元/亩、建设用地23500 元/亩;安置补助费:农用地23500元/人;社会保障费:9. 4798 万元/人。
(二) 土地补偿安置费用:
北闸村
1、土地补偿费:
建设用地补偿:23500X0. 7395=1. 7379万元
合计:1. 7379万元
三英村
1、土地补偿费:
建设用地补偿:23500X1.59=3. 7365万元
未利用地补偿:16450X0. 123=0. 2024万元
合计:3. 9389万元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征地范围内的房屋等其他附 着物以实地调查登记数据为准,按有关现行拆迁补偿规定支 付给实物所有权单位(个人)。
四、 补偿登记
拟征地范围内土地使用权人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应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持不动产权证书及其他有效权 源证件到属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办理补偿登记,自现场调 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农作物不予办理补偿 登记。逾期未办理补偿登记的以工作人员现场调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