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您遇到拆迁补偿不合理可拨打400-048-8828咨询专业拆迁律师,以免权益受到损失!
全国征地拆迁法律资讯分站 www.zhengdichaiqian.com
时间:2022-04-24 16:06:50 阅读:283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21 佛山市青苗及地上附作物补偿标准明细

征收土地公告(佛(顺)征告〔2022〕4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征收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西滘股份合作经济社土地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广东省人民政府于2022年3月18日批复同意佛山市顺德区2020年度第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批准文号为粤府土审(06)〔2022〕22号。
二、征收土地范围:顺德区北滘镇西滘股份合作经济社范围内(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面积、地类:
被征收土地单位 地类 合计
农用地 建设
用地
未利
用地
耕地 园地 坑塘
水面
其他
农用地
小计
北滘镇西滘股份合作经济社 0.4651 3.221 2.2976 1.5 7.4837 0.6139 0.2594 8.357
合计 0.4651 3.221 2.2796 1.5 7.4837 0.6139 0.2594 8.357
四、上述8.357公顷土地中: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佛府)〔2021〕3号)有关规定,征收5.0887公顷土地补偿安置包括: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21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分地类统一按11.54万元/亩实施补偿。上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已足额预付给被征收土地单位。
2.青苗及地上附作物补偿。农地承包者的青苗补偿依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土地承包者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的约定执行;承包合同无约定的,根据农作物的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地上附着物或建(构)筑物的补偿和安置按有关规定执行。被征收土地范围内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及房屋等建(构)筑物的所有权人应在征收土地时间内,持有关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北滘管理所)领取青苗及地上附作物补偿。已领取补偿的,应在限期内自行清理青苗及地上附作物,逾期不清理的视为抛弃物,由征收土地实施单位清退。
3.落实社会保障费用。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 号)及市、区有关规定,计提和分配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费用,计提标准为51014元/亩。被征收土地农民养老保障方式按省、市及区有关文件执行。
4.留用地安置。本次征收西滘股份合作经济社5.0887公顷按15%比例安排留用地0.7633公顷,0.1912公顷已在顺德(北滘)建用字〔2020〕5号批文范围内兑现,0.5721公顷在本批次内一并报批兑现。
(二)本次征收西滘股份合作经济3.2683公顷土地属西滘股份社留用地,不作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不涉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不再计提留用地。


    声明: 本文内容由征地拆迁法律网小编整理或律师发表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平台立场。凡注明原创的文章,版权归作者和平台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如您还有其他征地拆迁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全国免费拆迁律师咨询热线 400-048-8828 咨询。

在线拆迁咨询
点击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