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2020]第 125 号
[2020]第 125 号
为保障滨海县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 发布以下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位置 | 征收范围 | 权属 | 用途 | 面积(公顷) |
界牌镇界牌村 | 东至:冯庄村四组居民点 南至:界牌村八组农田 西至:界牌村八组农田 北至:界牌村八组农田 | 集体 | 交通运输用地 | 2.1084 |
本次征收土地拟用于交通运输用地,建设滨海港铁路专用线(滨海港铁路支线)工程。该项目属 于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组织实施的单独选址项目建设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 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0年12月14日到2020年12月18日由滨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拟征地的权属、地 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 所有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 由滨海县人民政府组织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四、 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抢种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期5个工作日。
滨海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2020]第 126 号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位置 | 征收范围 | 权属 | 用途 | 面积(公顷) |
界牌镇三坝村 | 东至:三坝村一组农田 南至:三坝组四组农田 西至:三坝村四组农田 北至:三坝村一组林地 | 集体 | 交通运输用地 | 2. 0387 |
本次征收土地拟用于交通运输用地,建设滨海港铁路专用线(滨海港铁路支线)工程。该项目属 于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组织实施的单独选址项目建设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 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0年12月14日到2020年12月18日由滨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拟征地的权属、地 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 所有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 由滨海县人民政府组织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抢种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期5个工作日。
滨海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2020]第 127 号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位置 | 征收范围 | 权属 | 用途 | 面积(公顷) |
界牌镇新巨村 | 东至:新巨村五组农田 南至:新巨村八组农田 西至:新巨村八组农田 北至:新巨村五组农田 | 集体 | 交通运输用地 | 2. 5616 |
本次征收土地拟用于交通运输用地,建设滨海港铁路专用线(滨海港铁路支线)工程。该项目属 于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组织实施的单独选址项目建设需要用地,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