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您遇到拆迁补偿不合理可拨打400-048-8828咨询专业拆迁律师,以免权益受到损失!
全国征地拆迁法律资讯分站 www.zhengdichaiqian.com
时间:2022-10-28 10:35:54 阅读:632次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征用征收农用地一亩怎么赔偿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锡山区〔2022〕060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 48条等有关规定,依据锡山区预〔2022〕012 号拟征地公告和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  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锡山区人民政府组织  有关部门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方案公
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北至泾虹路,南至浒村河,西至连城一期,
东至泾东路(详见附图)
二、 土地现状
拟征收光明村浒东组土地2.4871公顷,其 中农用地2.2554公顷(含耕地2.0617公顷)、  建设用地0.2149公顷、未利用地0.0168公顷; 光明村周巷组土地3.9198 公顷,其中农用地 3.7635公顷(含耕地3.2229公顷)、建设用地 0.1563公顷;光明村集体土地1.2958公顷,其 中农用地0.0584公顷(含耕地0.0013公顷)、
建设用地1.2374公顷。
三、 征收目的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 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 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 地。22011连城二期成片开发报批,22012连城
二期成片开发报批。
四、补偿标准,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 按照批准的无锡市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确定。涉及征 收依法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采用宗地评
估的方法确定。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
地上附着物补偿(不包含房屋及其他建筑 物构筑物)按《无锡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 农民社会保障办法》 (锡政规〔2014〕2号) 执行;征收土地涉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 补偿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市区
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补

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锡政办发〔2018〕
118号)执行。
(三)青苗补偿费标准
按《无锡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
会保障办法》(锡政规〔2014〕2号)执行。
五、 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按《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 会保障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1〕87号)
执行。
六、 有关事项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 用权人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不 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无锡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东港管理所(地址:东港镇香山路东港管理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请
相互转告。
(二)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要 求举行听证会的,在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由涉 及的集体经济组织以书面形式向无锡市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锡山分局(地址:锡山区东亭南路
2 号)提出。
七、公告期
2022年7月1 日 — 2022年7月30日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锡山区〔2022〕060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 48条等有关规定,依据锡山区预〔2022〕012 号拟征地公告和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  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锡山区人民政府组织  有关部门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方案公
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北至泾虹路,南至浒村河,西至连城一期,
东至泾东路(详见附图)
二、 土地现状
拟征收光明村浒东组土地2.4871公顷,其 中农用地2.2554公顷(含耕地2.0617公顷)、  建设用地0.2149公顷、未利用地0.0168公顷; 光明村周巷组土地3.9198 公顷,其中农用地 3.7635公顷(含耕地3.2229公顷)、建设用地 0.1563公顷;光明村集体土地1.2958公顷,其 中农用地0.0584公顷(含耕地0.0013公顷)、
建设用地1.2374公顷。
三、 征收目的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 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 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 地。22011连城二期成片开发报批,22012连城
二期成片开发报批。
四、补偿标准,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 按照批准的无锡市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确定。涉及征 收依法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采用宗地评
估的方法确定。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
地上附着物补偿(不包含房屋及其他建筑 物构筑物)按《无锡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 农民社会保障办法》 (锡政规〔2014〕2号) 执行;征收土地涉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 补偿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市区
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补

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锡政办发〔2018〕
118号)执行。
(三)青苗补偿费标准
按《无锡市市区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
会保障办法》(锡政规〔2014〕2号)执行。
五、 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按《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被征地农民社 会保障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1〕87号)
执行。
六、 有关事项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 用权人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不 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无锡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东港管理所(地址:东港镇香山路东港管理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请
相互转告。
(二)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要 求举行听证会的,在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由涉 及的集体经济组织以书面形式向无锡市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锡山分局(地址:锡山区东亭南路
2 号)提出。
七、公告期

2022年7月1 日 — 2022年7月30日


以上就是征拆律优为您整理的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征拆律优提醒您:拆迁补偿关系着广大拆迁户的切身利益,拆迁机会每户只有一次,所以在没有清晰补偿是否合理前,不要轻易签字,以房屋被拆后悔莫及,如遇拆迁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征拆律优咨询热线4000488828 免费为你解答。
 


    声明: 本文内容由征地拆迁法律网小编整理或律师发表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平台立场。凡注明原创的文章,版权归作者和平台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如您还有其他征地拆迁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全国免费拆迁律师咨询热线 400-048-8828 咨询。

在线拆迁咨询
点击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