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盐(南)拟征告〔2022) 3号
一、 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 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二、 征收范围
地块1位置范围:东至串场河、南至农田、西至农田、 北至小新河,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科城街道益丰居委会、一组。
用途:住宅用地,用于华师大北侧地块项目。
地块2位置范围:东至农田、南至蔡中河、西至农田、 北至农田,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科城街道益丰居委会、二组。 用途:住宅用地,用于步湖路南、人民路西地块一项目。
地块3位置范围:东至农田、南至农田、西至人民南路、 北至农田,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科城街道益丰居委会、二组。 用途:住宅用地,用于步湖路南、人民路西地块二项目。 实际征收土地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 公告期限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2年3月29日至2022年4 月14日。
四、 工作安排
拟征收土地公告结束后,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将 于2022年4月15日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 评估0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 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 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 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字或盖 章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江苏省盐南高 新区管理委员会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 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 其他事项,拆迁问题向中央投诉打哪个电话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 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 分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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