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您遇到拆迁补偿不合理可拨打400-048-8828咨询专业拆迁律师,以免权益受到损失!
全国征地拆迁法律资讯分站 www.zhengdichaiqian.com
时间:2024-03-13 10:32:34 阅读:191次

高唐县杨庄村202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涉及8个村!最新工业用地征收厂房商铺怎么赔偿标准出炉

高唐县人民政府关于汇鑫街道杨庄村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高征补公告〔2024〕12号
根据高唐县人民政府决定,为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杨庄村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高唐县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汇鑫街道办事处等部门,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汇鑫街道杨庄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高唐宏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杨庄村土地位于汇鑫街道杨庄村,超越路以西,杨庄村村庄以东,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总面积0.5758公顷,其中:农用地0.5758公顷(水浇地0.4850公顷,乔木林地0.0880公顷,农村道路0.0028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3〕144号)批复的高唐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二级区片,补偿标准为99万元/公顷。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聊城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2〕29号)的规定执行。
拟征收土地如涉及农村住宅、工矿企业的补偿安置,按照高唐县人民政府指定的相关拆迁单位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
四、安置意见 
经与杨庄村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拨付到杨庄村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保安置。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在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共计社会保障补贴12.9555万元。由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杨庄村研究制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办理参保事宜。
五、办理补偿登记安排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应自公告发布结束后5日内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到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以《土地所有权调查确认表》《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为准。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和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
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告结束前书面向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听证申请书送至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高唐县人民政府关于汇鑫街道杨庄村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高征补公告〔2024〕11号
根据高唐县人民政府决定,为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杨庄村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高唐县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汇鑫街道办事处等部门,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拟定了《汇鑫街道杨庄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高唐宏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拟征收杨庄村土地位于汇鑫街道杨庄村,超越路以西,杨庄村村庄以东,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总面积2.7257公顷,其中:建设用地2.7257公顷(工业用地2.7257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3〕144号)批复的高唐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二级区片,补偿标准为99万元/公顷。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聊城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2〕29号)的规定执行。
拟征收土地如涉及农村住宅、工矿企业的补偿安置,按照高唐县人民政府指定的相关拆迁单位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
四、安置意见 
经与杨庄村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拨付到杨庄村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具体分配方案。
(二)社保安置。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在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共计社会保障补贴61.3283万元。由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杨庄村研究制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办理参保事宜。
五、办理补偿登记安排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应自公告发布结束后5日内持相关权属证明材料到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以《土地所有权调查确认表》《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为准。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和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
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公告结束前书面向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听证申请书送至高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以上就是征拆律优为您整理的高唐县杨庄村202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征拆律优提醒您:拆迁补偿关系着广大拆迁户的切身利益,拆迁机会每户只有一次,所以在没有清晰补偿是否合理前,不要轻易签字,以房屋被拆后悔莫及,如遇拆迁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征拆律优咨询热线4000488828 免费为你解答。
 


    声明: 本文内容由征地拆迁法律网小编整理或律师发表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平台立场。凡注明原创的文章,版权归作者和平台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如您还有其他征地拆迁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全国免费拆迁律师咨询热线 400-048-8828 咨询。

在线拆迁咨询
点击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