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铜政公〔2024〕8号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徐州市2023年度第23 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 地〔2024〕36号,2024年1月19日批准征收),同意将我区新区街道龙亭社区、麦楼社 区、徐村村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6.1811公顷(其中耕地5.1646公顷)、未利用地0.0533 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 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一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批准的征收土地公告如下:林地征收补偿标准
一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徐州市2023 年度第23 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 、征收土地位置:铜山区新区街道龙亭社区、麦楼社区、徐村村(具体位置详见
附图)
三、涉及被征地单位征收、转用面积:
被征地单位 |
面积 (公顷) |
农用地 (公顷) |
建设用地 (公顷) |
未利用地 (公顷) |
徐州市铜山区新区街道龙亭社区 | 0.6263 |
0.6263 |
0 |
0 |
徐州市铜山区新区街道麦楼社区 | 1.2740 |
1.2207 |
0 |
0.0533 |
徐州市铜山区新区街道徐村村 | 4.3341 |
4.3341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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