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拟转用土地公告 武拟转告〔2024〕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江苏省土地管理 条例》有关规定,因地方建设需要,经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224037地块土地转用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农村拆迁新规定
一 、拟转用土地目的
根据相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次转用土地目的为交通运输用地。
二、拟转用土地范围
本次拟转用土地位于武进区前黄镇范围内。该地块总面积1.2287公顷(18.4305亩),拟转用土 地面积1.1959公顷(17.9385亩),其中农用地面积1.1843公顷(17.7645亩),未利用地面积0.0116
公顷(0 . 174亩),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转用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 公告期限
本拟转用土地公告期限为2024年4月23 日至2024年5月8日。
四 、工作安排
拟转用土地公告发布后,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转用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 评估。拟转用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转用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 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 转用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转用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
被转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 其他事项
自本拟转用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转用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
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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