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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30 10:34:06 阅读:97次

菏泽市牡丹区2024年度征收土地公告方案 涉及5个村!最新学校建设用地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赔偿金标准出炉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菏区征预公告〔2024〕32号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55号)有关规定,
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现状及权属
地块1四至范围:位于打鱼店社区耕地以南,打鱼店社区耕地、百花社区耕地、打鱼店社区园 地以西,百花社区林地以北,百花社区耕地、百花社区建设用地以东;面积8.8802公顷,其中: 农用地8.6497公顷(耕地4.4380公顷、林地3.8025公顷、园地0.0278公顷、设施农用地0.2688 公顷、农村道路0.1126公顷),建设用地0.2305公顷(居民点);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东城
街道打鱼店社区、牡丹街道百花社区。
 、拟征收土地目的、用途
地块1拟用于菏泽市牡丹区天香学校建设项目,用途为教育用地。
以上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
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菏泽市牡丹区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及东城街道办事处、牡丹街道办事处拟于2024 年4月29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 他人代理。对不能直接到场且未委托他人代理,经通知仍不到场的,将由参加调查的各方将现场调 查结果如实记录到《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中,载明情况并共同签字确认,
调查结束后,调查结果将书面通知相关权利人。
 、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 〔2023〕144号)批复的牡丹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拟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 I
级区片每公顷补偿127.5 万元。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菏泽市征地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194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拟征收土地涉及农村村民住宅(或工矿企业)的补偿安置,按照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依据国

家、省有关规定制定的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街道、社区和居民小组及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
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自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14日。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居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在土地现状
调查结束后5日内,向菏泽市牡丹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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