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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2-23 16:27:58 阅读:1721次

江苏省高邮市最新征地拆迁公告方案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征 地 告 知 书

邮征告[2019]第202号

卸甲镇金家村及有关农户:

因建设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范围内集体土地约0.1386公顷。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二、拟征土地位置:卸甲镇金家村一组

东至 :道路;南至:厂房 ;西至:厂房 ;北至:厂房。

三、拟定补偿标准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第93号令)等文件规定,此次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

地    类

土地补偿费(元/亩)

安置补助费(元/人)

农用地

耕地

水田

18000

17000

旱地

18000

17000

园地

18000

17000

其他农用地

18000

17000

建设用地

18000

 

未利用地

9000

 

(二)根据《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扬州市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扬州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等文件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

1、征收土地涉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依法给予补偿。能够重新安排其他建设用地的,对其建筑物、构筑物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给予补偿;未能重新安排其他建设用地的,按照市场评估价格给予补偿;

2、征收土地涉及前条规定以外的农田水利、交通运输、电力、通讯基础设施等其他地上附着物,按照等效替代的原则支付迁移费、改建费或者补偿费;

3、青苗补偿费按照一季的产值计算,能够如期收获的不予补偿。对可以移植的苗木、花草以及多年生经济林木等,支付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给予合理补偿或者作价收购。

四、拟定安置途径

根据 《江苏省征地补偿安置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等文件规定,拟被征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途径为社会保障安置、货币安置,实际安置途径以有权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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