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告知书
厦国土房翔征告2019041号
翔安区新店镇鼓锣社区:翔安新城港汉流域市政配套工程(中西片区)拟征收你社 区集体土地,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关于 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 部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地情况
1、 征地用途: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翔安新城港汉流域市 政配套工程(中西片区)建设(用于交通运输用地)。
2、 征地位置:该宗地需征收新店镇鼓锣社区的集体土地, 总面积3476平方米。(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3、 征地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情况:耕地1799平方米, 园地876平方米,其它农用地495平方米,建设用地291平方米, 未利用地15平方米。
4、 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方案:根据厦府[2016]398号文有 关征地补偿费标准的规定涉及劳力安置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 置,补偿费已核定在“征地综合补偿费”的安置补助费中,不 再另行安排劳力安置。地上附着物由征收单位按实清点,根据 翔安区现行补偿标准给予补偿。
二、社会保障意见
详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拟定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 障意见告知书》。
三、你社区应及时将本告知书在本镇范围内张贴公布并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