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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2-24 11:02:29 阅读:5874次

山东省泰安市2020最新征地拆迁安置方案公告 涉及10个村!最新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金标准出炉

泰安市岱岳区自然资源局

关于新庄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征补公告〔2020〕10号

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决定,为提供泰安市岱岳区城市建设用地的需要,拟征收新庄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泰安市岱岳区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局和社会保障局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公告》,已报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新庄村土地位于泰安市岱岳区满庄镇,征收土地总面积为6.7637公顷, 涉及农用地6.7637公顷,其中水浇地0.2496公顷,有林地4.9503公顷,果园0.1340公顷,其他园地0.6810公顷,其他林地0.2127公顷、农村道路0.2235公顷、沟渠0.3126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泰安市岱岳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农用地位于第Ⅲ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6万元/亩;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608.733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泰安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5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补偿及青苗补偿费总额为¥415.9730万元。

(三)本次征地涉及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成片拆迁,按照泰安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拆迁补偿方案执行,本公告不包括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拆迁补偿安置的内容。

三、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608.733万元,由岱岳区财政局拨付到新庄村村委会账户,由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分配方案。

(二)社保安置:岱岳区人民政府对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5万元/亩标准,一次性支付社会保障补贴¥152.1833万元,由岱岳区财政局将上述补贴资金于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土地征收经批准后,由岱岳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会同满庄镇政府、村委会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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