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邳自然资规公字〔2019) 15号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 | 单位:公顷 | ||||
被征地村(社区) | 总面积 | 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
小计 | 其中耕地 | ||||
邳州市戴坪街道吴闸社区 | 1.4015 | 1.4015 | |||
邳州市东湖街道赵坝社区 | 32.6687 | 28.1795 | 15.4210 | 4.4892 | |
邳州市炮车街道天齐村 | 2.1692 | 2.1692 | 1.9520 | ||
合计 | 36.2394 | 31.7502 | 17.3730 | 4.4892 |
(一)、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 单位:元 | ||||
地 类 | 土地补偿费 (元/亩) | 社会保障资金(含安 置补助费)(元/人) | ||
农用地 | 耕地 | 水田 | 2900X10 倍 | 93269 |
旱田 | 2600X10 S | 93269 | ||
菜地 | 4000X10 倍 | 93269 | ||
其他农用地 | 按邻近薪地的10倍 | 93269 | ||
建设用地 | 按邻近耕前的10倍 | — | ||
未利用兰 | 按邻近耘株的5倍 | — |
(二)、青苗补偿费标准:
水田2900元/亩X0. 5倍、旱田2600元/亩X0. 5倍,其他农用地参怨临近耕地。
三、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徐州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徐以规〔2019) 1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四、 征地补偿费用
邳州市2019年度第8批次村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款总计5131. 9969万元,其中土地补偿费1542. 3642万元, 社会保障资金(含安置补助费)3553.5489万元,青苗补偿费36. 0838万』
五、 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被征收集体土地需安置农业人员共计381人,农业人员安置办法按《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 障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93号令)、《绘州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徐政规〔2014) 1号) 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