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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2-24 14:59:46 阅读:3104次

昆山市周庄镇2020年度最新征地拆迁公告方案 涉及6个村!最新征地拆迁补偿金标准出炉

征地告知书
昆地告[2018]第106号
周庄镇东浜村及有关农户:
因建设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范围内集体土地约0.7119 公顷。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土地用途

被征收单位(组)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面积合计
(公顷)
东浜村村民委员会   0. 7119   0. 7119
         
    0. 7119   0. 7119
 
 二、 拟征土地位置
东至:东浜村村民委员会(园地)
南至:河道
西至:河道
北至:东浜村村民委员会(园地)
三、 拟定补偿标准
(一)根据 昆办发[2014] 93号文件规定,此次征地的土地补偿
费和安置补助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

地 类 土地补偿费
(元/亩)
安置补助费 (元/人)
农用 地 耕地 水田 24000 26000
旱地 24000 26000
水浇地    
园地    
林地    
牧草地    
其他农用地 24000 26000
 
建设用地 24000
未利用地
(二)根据昆办发[2014] 93号文件规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
地上附着物按实补偿,其中青苗补偿费一季按1.80万元/公顷计算。
四、 拟定安置途径
根据省政府第93号令文件规定,拟被征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 置途径为分年龄段社会保障安置,实际安置途径以有权人民政府依法 批准为准。
五、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 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规定,需要听 证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听证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
六、 本告知书下发后,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的青苗,抢建或突 击装修的地上附着物,征地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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