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安德街道办事处后将军寨村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陵征补公告〔2020〕08-4号
为保障陵城区2020年第8批次建设用地需要,拟征收安德街道办事处后将军寨村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本次征收土地位于安德街道办事处后将军寨村,征收土地总面积0.0128公顷,其中:农用地0.0128公顷(沟渠0.0128公顷)。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我区陵城区2020年第8批次项目建设。该项目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符合法律规定的可征收情形。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德州市陵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1.农用地位于第Ⅱ级区片,征地补偿费标准为6.4万元/亩(96万元/公顷)。
按照上述标准,依据《土地勘测调查清单》确定的现状地类,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额为1.2288万元。
(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鲁国土资字(2017)395号文件公布的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范围内不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
本次征地不涉及居民住宅成片拆迁。
四、安置意见
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经与村(居)委会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货币安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总计1.2288万元,由德州市陵城区财政局拨付到后将军寨村委会账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村民议事规定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