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关于李海务街道杨庙村拟征收土地补偿
安置方案的批复
聊江管发〔2021〕1号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分局:
你局《关于李海务街道杨庙村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请示》(聊自然资规江呈〔2021〕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会同度假区财政局、区政工部、区农办、李海务街道办事处、杨庙村民委员会共同拟定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请会同相关单位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此复。
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月11日
关于李海务街道杨庙村拟征收
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聊城市人民政府决定,为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建设用地的需要,拟征收李海务街道杨庙村集体土地。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会同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财政局、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政工部、区农办、李海务街道办事处、杨庙村委会拟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报请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公示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拟征收地块位于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李海务街道杨庙村。征收土地总面积50614平方米,全部为农用地(其中:水浇地48903平方米、农村道路638平方米、沟渠1073平方米)。
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文件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片区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我区第二级区片,补偿标准为99万元/公顷。为保障被征地群众权益,经度假区管委会同意,按照99万元/公顷标准补偿,共计¥501.0786万元(人民币大写:伍佰零壹万零柒佰捌拾陆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