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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2-24 17:02:27 阅读:1884次

苏州市吴中区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涉及3个社区!最新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款标准出炉

苏州市吴中区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吴征安置告[2020] 1号
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墅里社区、香山村,光福镇福利村村民委员会 及有关农户:
因建设需要,依照法律规定,苏州市吴中区2020年度第6 批次村镇建设用地拟征收你社区、村范围内集体土地约
10.1086公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和用途
本次拟征收地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可以依法征收的情形,用于商服用地、住宅用地。
二' 征收土地现状及范围
拟征收土地现状详见下表。
单位:公顷

被征地村民小组 征地总规 模 农用地 建设用 地 未利用
总计 耕地
光福镇福利村(原北沟村5
组、6组)
5. 6439 5. 5043 4. 3024 0. 0315 0. 1081
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香山 街道墅里社区(原姚舍村8 组) 0. 2111 / / 0. 2111 /
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香山 街道香山村(原水桥村11 组、12组,原外塘村5组) 4. 2536 4. 2536 3. 8239 / /  
总计 10. 1086 9. 7579 8. 1263 0. 2426 0. 1081
具体范围详见苏州市吴中区2020年度第6批次村镇建设用 地征地范围图。
三、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根据苏府规字[2014] 5号和吴政办[2019] 70号文件
规定,此次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

地类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
农用地 36万元/公顷 2.6万元/人
建设用地 36万元/公顷 /
未利用地 18万元/公顷 /
(二)根据苏府规字[2014] 5号和吴政办[2019]70号文件
 
规定,青苗补偿费按下列标准执行:
青苗补偿费每亩1200元。
(三)征收土地涉及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地上附着 物补偿标准:由征地单位与被征地村组及农户根据我区现有政 策按实结算。
(四)待我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颁布实施后,与以上 标准有差异的,将依照新标准补偿到位。
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社会保障
第一年龄段为16周岁以下人员(未成年年龄段),按每人 2.6万元的标准一次性领取生活补助费,不再作为被征地农民 参加城乡社会养老保险。
第二年龄段为16周岁以上至60周岁人员(劳动年龄段)。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标准为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 20% (按月折算)的1.1倍乘以139个月计算,全部进入其保障资 金专户个人分账户。
第三年龄段为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人员(养老年龄 段)。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标准为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 收入的20%(按月折算)的1.1倍乘以240个月计算,其中139 个月资金进入其保障资金专户个人分账户,剩余部分进入统筹 账户。按照苏府规字[2014] 5号文件规定,已享受被征地农民基 本生活保障待遇的,不适用于上述标准。
五' 各被征地村(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
单位:万元

被征地村(组) 土地补偿费 青苗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 地上附着 物补偿费
光福镇福利村(原 北沟村5组、6组) 201. 2346   根据征地补  
太湖国家旅游度假 区香山街道墅里社 区(原姚舍村8组) 7. 5996 按实结算 偿安置方案 确定安置人 数及划分3个 年龄段,并计
算人员安置 费用
按实结算
太湖国家旅游度假 区香山街道香山村
(原水桥村11组、 12组,原外塘村5 组)
153. 1296
总计 361. 9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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