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市人民政府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句征(2020) 02号
一、 征收范围
该批次用地涉及10个镇(街道、管委会),共18个行政村及1个社区,具体为:
1. 宝华镇:和平村; 2.下蜀镇.:空青村;
3.茅山镇:东霞村; 4.天王镇:前进村、蔡巷村;
5.白兔镇:白兔村、中心村;6.郭庄镇:百丈村、经戴村;
7.后白镇:王庄村、后白村;8.华阳街道:吉里村、杨家巷村、上路社区居委会;
9.茅山风景区管委会:玉晨村;10.开发区管委会:赤岗村、寨里村、莲塘村、黄梅村。
二、 土地现状
该批次申请用地总面积37.7686公顷,其中:农用地31.6234公顷(耕地25.2332公顷)、 建设用地5.8426公顷、未利用地0.3026公顷。按权属和地类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37.7686 公顷,.其中:农用地31.6234公顷(耕地25.2332公顷)、建设用地5.8426公顷、未利用地 0.3026公顷;国家所有土地0公顷。
三、 征收目的
该批次项目是:1.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市政公用项目,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 十五条第三类情形;2.由政府组织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 四类情形;3.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由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 成片开发建设项目,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类情形。
四、 补偿标准
1. 土地补偿费标准
按镇政规发〔2015〕4号文件执行。
2. 安置补助费
按镇政规发[2015] 4号、句政规发〔2017〕1号文件执行。
3. 土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标准
按镇政规发〔2015〕4号文件执行。
五、 安置方式
安置方式为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社会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