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您遇到拆迁补偿不合理可拨打400-048-8828咨询专业拆迁律师,以免权益受到损失!
全国征地拆迁法律资讯分站 www.zhengdichaiqian.com
时间:2021-12-24 17:18:53 阅读:3735次

寿阳县平头镇最新征地拆迁公告方案 晋中市土地征用补偿金

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寿阳县拟征收平头镇南庄村土地
(0.2338公顷)等5个地块与各类保护地
重叠情况核查的函

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等六厅(局)《关于深化“放改服” 改革规范矿业权和建设用地报批涉及各类保护地核查工作的 通知》(晋自然资发〔2019〕25号)和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 局等四局联合发文《关于深化“放改服”改革规范矿业权和建 设用地报批涉及各类保护地核查工作的通知》(市自然资发〔2019〕103号)文件的要求:

一、经寿阳县林业局核查,经市局复核,寿阳县朝阳镇向 阳村土地0. 3551公顷、平舒乡上峪村村民小组土地0.4229 公顷、宗艾镇神武村任家店村民小组土地0.4921公顷、丹凤 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土地13. 00公顷,其范围未与自然保护 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国家一级公益林、国家二级公益林、 山西省永久性生态公益林、I级保护林地、II级保护林地、地 质公园、风景名胜区规划范围重叠。亦不涉及使用其它林地。
如该征地范围涉及新增使用林地,使用林地单位应当向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若征地范围内涉 及林木,用地单位需依法依规按照程序办理林木采伐手续,严 禁未批先占和未批先采违法行为的发生。
经寿阳县林业局核查,经市局复核,该征地范围总面积为 0.2338公顷,拟用途为商业用地,其范围未与森林公园、湿 地公园、国家二级公益林、山西省永久性生态公益林、I级保 护林地、II级保护林地范围重叠。寿阳县内暂无自然保护区、 国家一级公益林、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不涉及使用林地。
拟征收范围内涉及使用平头镇南庄村后富沟村民小组III 级保护林地、一般公益林面积0.0051公顷,地类型为纯林。
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使用林 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之规定执行, 如该征地范围涉及新增使用林地,使用林地单位应当向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用地申请;若征地范围内涉及林 木,用地单位需依法依规按照程序办理林木釆伐手续,严禁未 批先占和未批先采违法行为的发生。



    声明: 本文内容由征地拆迁法律网小编整理或律师发表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平台立场。凡注明原创的文章,版权归作者和平台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如您还有其他征地拆迁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全国免费拆迁律师咨询热线 400-048-8828 咨询。

在线拆迁咨询
点击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