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增府征补〔2021〕43号)
一、被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增城区永宁街长岗村(详见附图)。
二、被征收土地现状:永宁街长岗村矮岗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面积7.6594公顷,其中集体农用地7.6594公顷(其中耕地7.0244公顷、园地0.3371公顷、养殖水面0.0436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2543公顷);永宁街长岗村矮岗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面积0.7659公顷,其中集体农用地0.7659公顷(其中耕地0.7444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215公顷)。
四、征地补偿标准和金额:详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详见附件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征求意见后,将按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五、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一)货币安置。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土地补偿安置费中。 (二)留用地安置。留用地按征收土地面积10%计算安排给被征地村集体,留用地兑现方式为实地留地,拟选址于地块外。 (三)社会保障费用。核定该征地项目涉及应纳入养老保障范围的被征地农民人数为157人,按每人16200元标准一次性计提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费用合计254.34万元,专款用于被征地农民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单列计提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列入征地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