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您遇到拆迁补偿不合理可拨打400-048-8828咨询专业拆迁律师,以免权益受到损失!
全国征地拆迁法律资讯分站 www.zhengdichaiqian.com
时间:2021-12-28 15:31:04 阅读:1904次

广州市派潭镇2021最新征收土地公告 涉及5个村!最新耕地征用赔偿款标准明细出炉

  广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府(增)征〔2021〕14号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用地批复(粤府土审(02)〔2021〕28号),同意派潭镇大埔村经济联合社、潮阳经济合作社、向阳经济合作社、西头经济合作社、东头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6.1095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2019年度第六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派潭镇大埔村经济联合社、潮阳经济合作社、向阳经济合作社、西头经济合作社、东头经济合作社(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派潭镇大埔村经济联合社、潮阳经济合作社、向阳经济合作社、西头经济合作社、东头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6.109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4.4150公顷(耕地1.3044公顷、园地2.0739公顷、林地0.5308公顷、其他农用地0.5059公顷),建设用地1.0434公顷,未利用地0.6511公顷。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

  1、征收派潭镇大埔村经济联合社、潮阳、向阳、西头、东头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共5.5541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4.3958公顷(耕地1.3044公顷,园地2.0739公顷,林地0.5308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4859公顷),建设用地0.5844公顷,未利用土地0.5747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耕地

水浇地

1.3044

67.5

88.0470

67.5

88.0470

176.0940

园地

2.0739

67.5

139.9882

67.5

139.9883

279.9765

林地

0.5308

67.5

35.8290

67.5

35.8290

71.6580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4859

67.5

32.7982

67.5

32.7982

65.5964

建设用地

0.5844

67.5

39.4470

67.5

39.4470

78.8940

未利用土地

0.5747

67.5

38.7923

67.5

38.7923

77.5846

汇总

5.5541

749.8035(万元)

  青苗补偿费366.5706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大埔村经济联合社、潮阳、向阳、西头、东头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暂按此补偿,待清点确认后按确认情况进行实际补偿。

  2、征收大埔村经济联合社、潮阳、向阳、西头、东头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共0.5554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0200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200公顷),建设用地0.4590公顷,未利用土地0.0764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200

67.5

1.35

67.5

1.35

2.7

建设用地

0.4590

67.5

30.9825

67.5

30.9825

61.965

未利用土地

0.0764

67.5

5.157

67.5

5.157

10.314

汇总

0.5554

74.979(万元)

  
青苗补偿费36.6564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大埔村经济联合社、潮阳、向阳、西头、东头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暂按此补偿,待清点确认后按确认情况进行实际补偿。



    声明: 本文内容由征地拆迁法律网小编整理或律师发表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平台立场。凡注明原创的文章,版权归作者和平台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如您还有其他征地拆迁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全国免费拆迁律师咨询热线 400-048-8828 咨询。

在线拆迁咨询
点击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