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您遇到拆迁补偿不合理可拨打400-048-8828咨询专业拆迁律师,以免权益受到损失!
全国征地拆迁法律资讯分站 www.zhengdichaiqian.com
时间:2023-03-16 10:26:39 阅读:1351次

棚户区改造最新政策2023年 集体房屋被征拆征用怎么赔偿

人民政府
土地征收预公告 
 


冠征预公告〔2023〕25号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冠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
地块一位置范围:位于烟庄街道西宋村土地。(具体以勘测定界图上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烟庄街道西宋经济合作社。
、拟征收土地目的、拟开发用途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一拟用于山东冠县冠锌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高耐腐蚀锌硅及8万吨热镀锌合金项目,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位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冠县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3﹞23号)批准的成片开发范围内。
以上地块一拟征收土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和烟庄街道办事处拟于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1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及清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棚户区改造最新政策2023年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0〕74号文公布的冠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Ⅱ级区片每亩补偿6.5万元。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聊城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2〕29号)的规定执行。
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拆迁,按照冠县人民政府指定的相关拆迁单位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安置。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冠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并公告。
、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和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2023年3月14日起至2023年3月27日止。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自公告结束前向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在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日内,向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有关部门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提出的合法诉求要认真复核并妥善处理。










 
人民政府
土地征收预公告 
 

冠征预公告〔2023〕33号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冠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
地块一位置范围:位于烟庄街道前小化村土地。(具体以勘测定界图上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烟庄街道前小化经济合作社。
、拟征收土地目的、拟开发用途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一拟用于冠县战翼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护栏配件及精密螺栓螺丝项目,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位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冠县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3〕23号)批准的成片开发范围内。
以上地块一拟征收土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和烟庄街道办事处拟于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1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及清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棚户区改造最新政策2023年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0〕74号文公布的冠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Ⅰ级区片每亩补偿7万元。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聊城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2〕29号)的规定执行。
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拆迁,按照冠县人民政府指定的相关拆迁单位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安置。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冠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并公告。
、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和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2023年3月15日起至2023年3月28日止。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自公告结束前向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在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日内,向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有关部门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提出的合法诉求要认真复核并妥善处理。


以上就是征拆律优为您整理的棚户区改造最新政策2023年 ,征拆律优提醒您:拆迁补偿关系着广大拆迁户的切身利益,拆迁机会每户只有一次,所以在没有清晰补偿是否合理前,不要轻易签字,以房屋被拆后悔莫及,如遇拆迁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征拆律优咨询热线4000488828 免费为你解答。
 


    声明: 本文内容由征地拆迁法律网小编整理或律师发表转载,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平台立场。凡注明原创的文章,版权归作者和平台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如您还有其他征地拆迁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全国免费拆迁律师咨询热线 400-048-8828 咨询。

在线拆迁咨询
点击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