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葛沽镇辛庄子村征收土地预公告(津南区征告字〔2023〕10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津南区征告字〔2023〕10号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镇、村、村民小组:津南区征告字〔2023〕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辛庄子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规划土地用途为工业等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葛沽镇辛庄子村坑塘、西至葛万公路、南至葛沽镇辛庄子村工业用地、北至葛沽镇大滩村工业用地的土地,面积约0.55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人民政府、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等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28日。
五、其他事项
2023房屋拆迁补偿最新标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抢栽抢种的青苗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津南区)葛沽镇葛沽一村征收土地预公告(津南区征告字〔2023〕12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津南区征告字〔2023〕12号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镇、村、村民小组:津南区征告字〔2023〕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葛沽一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及天津市津南区行政审批局出具项目备案登记表,用于葛沽PPP海沽道东段道路绿化工程(解放道至三合道)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葛沽镇殷庄村水浇地、西至营房道、南至葛沽镇葛沽一村其他草地、北至海沽道的土地,面积约0.55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人民政府、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等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28日。
五、其他事项
2023房屋拆迁补偿最新标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抢栽抢种的青苗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津南区)葛沽镇杨惠庄村征收土地预公告(津南区征告字〔2023〕16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津南区征告字〔2023〕16号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镇、村、村民小组:津南区征告字〔2023〕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杨惠庄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及天津市津南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津南葛沽城市综合开发PPP项目海沽道等五条道路工程项目备案的证明,用于天津津南葛沽城市综合开发PPP项目海沽道等五条道路绿化工程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杨惠庄村水浇地、西至刘庄村水浇地、南至天津市人民政府其他林地、北至海沽道的土地,面积约0.35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人民政府、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等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28日。
五、其他事项
2023房屋拆迁补偿最新标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津南区)葛沽镇刘庄村征收土地预公告(津南区征告字〔2023〕17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津南区征告字〔2023〕17号
津南区征告字〔2023〕17号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镇、村、村民小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刘庄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及天津市津南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津南葛沽城市综合开发PPP项目海沽道等五条道路工程项目备案的证明,用于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挂钩试点建新出让区天津津南葛沽城市综合开发PPP项目海沽道等五条道路绿化工程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刘庄村其他林地、西至刘庄村其他林地、南至天津市人民政府其他林地、北至海沽道的土地,面积约0.37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人民政府、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等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28日。
五、其他事项
2023房屋拆迁补偿最新标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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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刘庄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及天津市津南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津南葛沽城市综合开发PPP项目海沽道等五条道路工程项目备案的证明,用于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挂钩试点建新出让区天津津南葛沽城市综合开发PPP项目海沽道等五条道路绿化工程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刘庄村其他林地、西至刘庄村其他林地、南至天津市人民政府其他林地、北至海沽道的土地,面积约0.37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人民政府、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等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28日。
五、其他事项
2023房屋拆迁补偿最新标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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