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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5-26 11:28:19 阅读:1248次

天津市精武镇2023最新征收土地公告 涉及10个村!最新城市道路用地征收宅基地货币赔偿款标准出炉

(西青区)精武镇刘庄村征收土地预动公告(西青区征告字〔2023〕19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西青区征告字〔2023〕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精武镇刘庄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关于同意西青区精武镇学府园区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津西审投投资〔2023〕7号),用于学府东路(新风道—新锐道)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刘庄村,南至新锐道,西至刘庄村,北至新风道,面积约0.607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2023年5月24日,由精武镇人民政府、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青分局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6月7日。(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西青区)精武镇郭村征收土地预动公告(西青区征告字〔2023〕18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西青区征告字〔2023〕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精武镇郭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关于同意西青区精武镇学府园区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津西审投投资〔2023〕7号),用于新风道(南站一通道—南站二通道)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国有土地(未登记),南至国有土地(未登记)、郭村、刘庄村、马家寺村,西至天津南站科技商务区发展有限公司,北至天津精武学府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郭村、刘庄、马家寺村,面积约0.422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2023年5月24日,由精武镇人民政府、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青分局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6月7日。(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西青区)张家窝镇杨武庄村征收土地预动公告(西青区征告字〔2023〕11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西青区征告字〔2023〕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张家窝镇杨武庄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关于同意西青区精武镇学府园区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津西审投投资〔2023〕7号),用于思智道(睿智道—思智道现状路)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杨武庄村、高家村,南至国有土地(未登记),西至杨武庄村、高家村,北至睿智道,面积约0.0443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2023年5月24日,由张家窝镇人民政府、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青分局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6月7日。(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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