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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2-08 10:36:16 阅读:389次

枣庄市阴平镇202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涉及8个村!最新工业用地征收征用厂房工业园赔偿款标准出炉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政府
阴平镇黄庄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峄征补公告〔2023〕60 号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 例》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  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征收阴平镇黄庄村集体土地。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财政、 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及阴平镇人民政府依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结果,拟定了《阴平镇黄庄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
地块拟用于峄城区工业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该地块位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枣庄市峄城区 2023 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3〕704 号)批准的成片开发范围内。拟征收土地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及面积
地块:位于峄城区申丰大道北侧、山东申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东门进厂路东侧;面积:1.6391 公顷, 其中:农用地 1.6391 公顷(旱地 1.4833 公顷、农村道路 0.0444 公顷、设施农用地 0.0561 公顷、其他草地 0.0553 公顷)。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3〕 144 号)批复的峄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拟征收土地位于枣庄市市区 VI 级区片,补偿标准为  94.5 万元/公顷。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枣庄市征地地上附 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1944 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拟征收土地涉及农村村民住宅(或工矿企业)的补偿安置,按照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政府依据国家、 省有关规定制定的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四、安置意见
经与阴平镇黄庄村协商,对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采取以下  )、(三)方式安置。
( 一)调地安置。由阴平镇人民政府和黄庄村村委会征得村民同意,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按照 有关规定对承包土地进行调整。
( 二)货币安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拨付到黄庄村村委会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研究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具体分配方案。
(三)社保安置。征收土地按照 1.5 万元/亩标准,在征收土地报批前一次性划入当地社会保障资金 专户,共计社会保障补贴 36.8798 万元。由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黄庄村研究制定被征地农 民社会保障方案,在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办理参保事宜。
五、办理补偿登记及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应自本公告公示期满之日起 5 日内持相关 权属证明材料到黄庄村办理补偿登记并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以《土地所有权调查确认表》和《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 调查确认表》作为补偿安置的依据。
对个别征前未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按照批复方案和上述现行标准执行。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镇(街道)、村和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公 示时间为 30 日,公示期自 2023 年 12 月 7  日至 2024 年 1 月 5  日。
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认为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 公示结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枣庄市峄城区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听证申请书送至峄城区自然 资源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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