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2024年第十批征收土地预公告
征收土地预公告
东丽区征告字〔202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新立街新兴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东丽区征告字〔2024〕1号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照国土空间规划及东丽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市东丽区气象监测预警总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用于天津市东丽区气象监测预警总站项目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新兴村土地、南至新兴村土地、西至志教路、北至新兴村土地的土地,面积约1.7928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1月30日起,由东丽区新立街道办事处、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2月6日至2月23日。
五、其他事项
土地征收土地征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抢栽抢种的青苗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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