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政通〔2021〕9号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拟征地公告
因项目建设需要,经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研究,拟征收大 龙湖街道办事处丁庄村委会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征地的补偿标准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徐州市金融集聚区二期剩余地块。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五款:“在土 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 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
用地的”规定情形,用于金融集聚区二期项目开发建设。
三、拟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徐州市云龙区大龙湖街道办事处丁庄 村委会(昆仑大道北,彭祖大道东侧),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
1.0345公顷,具体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云龙区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开展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内容包括土 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青苗等的权 属、种类和数量等信息。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权利
人予以配合。
五 、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地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抢栽抢种,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不得突 击装修房屋,不得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上述
规定的, 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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