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 收 土 地 公 告 (2023)第 109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46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 25 条和《江 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2023 年 12 月 9 日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挂 K〔2023〕51 号批准征收第 3030 地块集体土地 8.6918 公顷,现将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现在土地征收怎么补偿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仪征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 2023 年度第 1108 批实施方案 3030 地块
二、征收土地位置
仪征市陈集镇红星村蒲塘组、徐东组、徐西组、徐庄组、中心组
三、被征地村(组)及面积
单位:公顷
被征地单位 | 农用地 | 其中:耕地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合计 |
红星村中心组 | 6.3344 | 4.7460 | 0.9952 | 0 | 7.3296 |
红星村徐东组 | 0.0359 | 0 | 0 | 0 | 0.0359 |
红星村徐西组 | 1.1400 | 1.1400 | 0 | 0 | 1.1400 |
红星村蒲塘组 | 0.0255 | 0.0255 | 0.0001 | 0 | 0.0256 |
红星村徐庄组 | 0.1607 | 0 | 0 | 0 | 0.1607 |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1、农用地土地补偿费标准为 35.25 万元/公顷,安置补助费按照安置农业人口数计算 2.35 万元/人。
2、建设用地土地补偿费标准为 70.5 万元/公顷,无安置补助费。
3、未利用地土地补偿费标准为 49.35 万元/公顷,无安置补助费。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扬州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扬府发[2014]77 号)标准和实际数量进行 补偿。
(三)青苗补偿标准
水稻 2.25 万元/公顷,麦子、油菜、棉花 1.8 万元/公顷,蔬菜地 3 万元/公顷。
五、本次征地执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安置,涉及农业人员安置
陈集镇红星村徐东组 1 人、徐西组 10 人、中心组 48 人。
六、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 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凡从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 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镇 村 | 登 记 时 间 | 登 记 地 点 | 复 核 时 间 |
仪征市陈集镇红星村 | 2023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 月 14 日 | 仪征市自然资源和规 划局陈集所 | 2024 年 1 月 15 日 |
以上就是征拆律优为您整理的现在土地征收怎么补偿 ,征拆律优提醒您:拆迁补偿关系着广大拆迁户的切身利益,拆迁机会每户只有一次,所以在没有清晰补偿是否合理前,不要轻易签字,以房屋被拆后悔莫及,如遇拆迁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征拆律优咨询热线4000488828 免费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