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顺征启公告〔2022〕67号)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北滘镇高村村范围内,涉及高村股份合作经济社0.9020公顷(折合约13.53亩,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征收土地位置图见附图)。
二、征收土地目的
拟征收土地按规划作为北滘镇城镇建设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预公告发布后,区人民政府委托北滘镇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征收土地的具体事务性工作,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通过拍摄现场照片、制作航拍相片、列明现状地物清单等方式确认土地现状情况,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调整农业结构等有关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北滘镇高村村范围内,涉及高村股份合作经济社0.9020公顷(折合约13.53亩,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征收土地位置图见附图)。
二、征收土地目的
拟征收土地按规划作为北滘镇城镇建设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预公告发布后,区人民政府委托北滘镇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征收土地的具体事务性工作,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通过拍摄现场照片、制作航拍相片、列明现状地物清单等方式确认土地现状情况,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调整农业结构等有关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
征收土地预公告(顺征启公告〔2022〕60号)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陈村镇弼教村范围内,涉及弼教股份合作经济社属下土地3.2333公顷(折合约48.5亩,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征收土地位置图见附图)。
二、征收土地目的
拟征收土地按规划作为伦桂路(横一路-横五路段)项目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预公告发布后,区人民政府委托陈村镇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征收土地的具体事务性工作,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通过拍摄现场照片、制作航拍相片、列明现状地物清单等方式确认土地现状情况,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调整农业结构等有关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陈村镇弼教村范围内,涉及弼教股份合作经济社属下土地3.2333公顷(折合约48.5亩,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征收土地位置图见附图)。
二、征收土地目的
拟征收土地按规划作为伦桂路(横一路-横五路段)项目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预公告发布后,区人民政府委托陈村镇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征收土地的具体事务性工作,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通过拍摄现场照片、制作航拍相片、列明现状地物清单等方式确认土地现状情况,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调整农业结构等有关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
征收土地预公告(顺征启公告〔2022〕73号)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龙江镇龙高路北侧、佛开高速西侧,涉及新龙股份合作经济社面积0.5024公顷(折合7.536亩,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征收土地位置图见附图)。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作为龙江镇城镇建设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预公告发布后,区人民政府委托龙江镇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征收土地的具体事务性工作,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通过拍摄现场照片、制作航拍相片、列明现状地物清单等方式确认土地现状情况,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调整农业结构等有关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
以上就是征拆律优为您整理的城镇建设占地征收集体土地赔偿款 ,征拆律优提醒您:拆迁补偿关系着广大拆迁户的切身利益,拆迁机会每户只有一次,所以在没有清晰补偿是否合理前,不要轻易签字,以房屋被拆后悔莫及,如遇拆迁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征拆律优咨询热线4000488828 免费为你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龙江镇龙高路北侧、佛开高速西侧,涉及新龙股份合作经济社面积0.5024公顷(折合7.536亩,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征收土地位置图见附图)。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作为龙江镇城镇建设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预公告发布后,区人民政府委托龙江镇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征收土地的具体事务性工作,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通过拍摄现场照片、制作航拍相片、列明现状地物清单等方式确认土地现状情况,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调整农业结构等有关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
以上就是征拆律优为您整理的城镇建设占地征收集体土地赔偿款 ,征拆律优提醒您:拆迁补偿关系着广大拆迁户的切身利益,拆迁机会每户只有一次,所以在没有清晰补偿是否合理前,不要轻易签字,以房屋被拆后悔莫及,如遇拆迁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征拆律优咨询热线4000488828 免费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