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辛庄镇邢庄子村征收土地预公告(津南区征告字〔2024〕12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津南区征告字〔2024〕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邢庄子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津南区征告字〔2024〕12号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市规划资源局组织审查通过的《津南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专项规划及津南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津南区辛庄镇2.6平方公里平衡地块市政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三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用于津南区辛庄镇2.6平方公里平衡地块市政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三期)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邢庄子村其他草地、西至高庄子村沟渠、南至高庄子村水浇地、北至邢庄子村水田的土地,面积约0.71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人民政府、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等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8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抢栽抢种的青苗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津南区)辛庄镇高庄子村征收土地预公告(津南区征告字〔2024〕10号)
征收土地预公告
津南区征告字〔2024〕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高庄子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津南区征告字〔2024〕10号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市规划资源局组织审查通过的《津南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专项规划及津南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津南区辛庄镇2.6平方公里平衡地块市政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三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用于津南区辛庄镇2.6平方公里平衡地块市政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三期)建设。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高庄子村水浇地、西至生产圈村水浇地、南至海沽道、北至高庄子村水田的土地,面积约9.79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人民政府、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等部门,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8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抢栽抢种的青苗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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