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2024年第十六批征收土地预公告(刘台新村)
征收土地预公告
东丽区征告字〔2024〕10号
东丽区征告字〔2024〕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军粮城街刘台新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照国土空间规划,规划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军粮城大街、南至北旺道、西至富锦路、北至北旺村的土地,面积约8.2954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4月17日起,由东丽区军粮城街道办事处、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17日至4月29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东丽区)2024年第十六批征收土地预公告(北旺村)
征收土地预公告
东丽区征告字〔2024〕11号
东丽区征告字〔2024〕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军粮城街北旺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照国土空间规划,规划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刘台新村土地、南至刘台新村土地、西至富锦路、北至茗华道的土地,面积约0.9816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4年4月17日起,由东丽区军粮城街道办事处、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17日至4月29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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